应急逃生自救安全绳FZL-S-Q9.5-ZJTZ
(一)基本功能需求
1、符合《消防用防坠落装备》(XF 494-2004);
2、用于消防员在灭火、抢险救援作业或日常训练中自救和救人使用,配有安全钩、下降器、绳包,最小破断强度符合标准要求;
(二)外观标识、检测项目等要求
1、安全绳4m、12m处设置宽度1cm的红色标识,8m处设置宽度1cm的蓝色标识。
2、绳皮主体颜色为黄色,并带有清晰的反光标识。
3、在绳包上印制永久性标签,标签内应有如下内容:制造厂名称、型号、生产日期、各部件执行标准及数量等。
4、主要配置:高强度航空铝材质安全钩2个,16M安全绳一根(直径大小为9.5±0.5mm),垫布1块,高强度航空铝材质下降器1个,连接扁带1根,排绳器1个,绳包1个,各部件间均能匹配使用并处于预连接状态。
5.1. 安全绳检验项目:
(1)直径mm:9.5±0.5(2)最小破断强度≥20KN(3)延伸率:当承重达到最小破断强度的10%时,延伸率≤3%(4)耐高温性能:经204(±5)℃的耐高温性能试验后,未出现融熔、焦化现象(5)标志;
5.2.安全钩检验项目:
(1)耐腐蚀性能:试样经GB/T 10125-1997规定的48h中性盐雾试验后,外观应符合GB/T6461-2002外观等级评定轻微级的要求,并应保持原有性能。(2)破断强度:闭口长轴≥27KN,开口长轴≥7KN,闭口短轴≥7KN。(3)标志:在消防用防坠落装备的显著位置应有永久性的标志,其内容为:产品型号、用途、商标(或生产厂名)、批号以及生产日期等。
5.3.下降器:
(1)外观和加工质量(2)耐腐蚀性能:试样经GB/T 10125-1997规定的48h中性盐雾试验后,外观应符合GB/T6461-2002外观等级评定轻微级的要求,并应保持原有性能。(3)工作负荷:下降器应能承受不小于5 kN的试验负荷,试验后不应出现装置的永久性损伤、明显变形或绳体的损伤。(4)极限负荷:轻型下降器应能承受不小于13.5 kN的试验负荷且无故障。